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手机小说 Vs 纸本书

又一则犹关电子书与纸本书的情意结的。作者是林仁余。我对这类题材很是在意,因自已,不,相信多位读书人,都面对这个难题吧。


  在手机上读完一部长篇小说,有长跑冲线的感觉。之前读了两篇短篇小说,杂志式的专栏评论什么的也经常消费,没什么感觉,为什么就是这小说觉得不同?开始时不看好,这任务不可能完成,小小屏幕,什么时候才能读完?翻过最后一页时禁不住叫了一声:欢迎来到手机阅读时代!(小小疑问,手机上的小说是算一部吗?)

  心里老怪怪的,有点歉意,好久没好好读完一部小说——那种纸本书,捧在手里能翻能折的。其实最享受的是读一半停下时,书页摊开,倒扣在桌上,“翅膀”双垂,随时等着你拿起来读,让它继续展翅的样子。手机上的小说是个app,聪明得很,关上时会记住暂停地方,下次打开时正是那一页。只是如果不打开app,手机虽握在手中,却没书的踪影。手机反正是带在身边,让它帮忙多装几本书几本杂志,随时阅读,当然方便,可是为什么老是怪怪?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在《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中记述一个发生在她哥哥身上的故事。哥哥出外旅行,在旅店里睡觉前看书,倦了把书反扣在床头柜上倒头就睡。第二天出外,等回到旅店时,那本欲“展翅高飞”的书本已经合上,原先打开的那一页夹着纸条,写着“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看来是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留下的。法迪曼于是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那名服务员主张的是优雅的爱;可是也有信奉世俗爱的读者,为了方便,把要读的书页撕下带出门,有的把书带入浴室厕所的,一切全从需要出发,“无论怎样对待它,都谈不上是亵渎神圣。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

  电子书或手机书,现在如果聊起来,更多或许是哪个品牌好,谁的容量多,下载速度多快,屏幕亮度是否适中,还有哪家网上书局的书较便宜等等,很难想象有优雅爱和世俗爱的讨论。书本不仅可引发关于爱的程度的议论,法迪曼还说自己不时给书页加上“狗耳朵”,对书的犯下的罪行不轻。

  “狗耳朵”罪行我也是惯犯,良心发觉时,随手拿起一张卡片或小纸头作为临时书签。不经意的小动作,多年后翻开此书,一张车票,一个什么地方的入门票,一张写上几个未必还能辨认出来的字的小纸头,勾起许多往事。以前还流行在扉页上写下购书日期,甚至签下大名。有一回在二手书局里,看到旧书里竟然有朋友的签名及日期,捧着书,遐想许多,那年代流行的正是这一类书,原来他也属于那时代。

  前些时候朋友送来几本《南洋儿童》,童年常读的儿童读物,纸张发黄,颜色也有点褪淡,可是正是这些“不完美”才拉出许多记忆:窝在楼梯间小房间里读《南洋儿童》、《儿童乐园》、《世界儿童》,家人在远远的楼下,灯泡照亮的小空间堆满枕头被单,下午懒懒的味道,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书本的大小,或许真有学问,打开来,正好阻挡了周围其他东西,让自己埋进眼前的小空间——在车上,在咖啡馆里,躺在床上都一样,只看到书页上的字或图。

  早些时候还有人专门写书,教人如何在家里布置书房,这类书现在肯定过时。只是这也说明,书本不只是书本,也不只是阅读,爱读书的人都在家里布置了书房,让自己沉浸在一个书堆积起来的空间里。

  盯着手机小屏幕读小说,想的是这些陈年旧事。


我嘛,现在都是用电脑/iTouch/电话上网查阅字典,寻找旅游资料和其它时时更新的讯息。但小说,文学与漫画就一定是通过书页。除了翻书时的‘手感’之外,我亦沉醉于书本所散发出的独特气味,令人宁静舒适。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