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書雖說已經侵佔了一成的紙本書籍市場,像我這樣愛書的人還是覺得紙本書是無可取代的,因為閱讀享受除了文字之外還有感官的:摩挲審視封面裝幀時的觸覺,瀏覽檢閱字體段落時的視覺,甚至紙張油墨的嗅覺……怎是冷硬的電子書能及的?就像每天早晨走進書房時聞到的那股淡淡的紙與木的氣味,是我心目中最親切美好的「書卷氣」;幾十年時空變換,不同的國度不同的家屋,這股氣味始終未改,實在不可思議。 ~ 李黎 《三少四壯集-隨書而逝的故事》
Tuesday, March 15, 2011
Sunday, February 20, 2011
子不語
昨日买到了大陆人气美女漫画家夏达的《子不语》(台湾尖端版)。哇!好漂亮细腻的画作。
书名由来:
故事大纲:



我特喜爱第二回《木芙蓉》。是关于芙蓉花精的故事。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诗人被眨到小鎭担任悬丞。他局住的地方窗外有一棵木芙蓉,绽放著很美丽的花朵。日子久了,诗人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写了一半的诗稿,一觉醒来却被填完。秀丽的小字墨迹还没有干。诗人决定查明真相。那个夜晚在井台边假装睡著的诗人得到了答案。他在倒映著月光的水中见到了芙蓉花精。第二天,官差送来喜讯,诗人可以回京上任。可惜诗人再也不原意去任何地方。他爱上了那个举世无双的影像,即使终其一生花精再也没有出现。后来诗人被嫉才的刺史杀害,那个时候废园里种满的木芙蓉绽放得异常鲜豔。绯红色的花瓣,花蕾渐渐变成雪白。满园盛开的芙蓉,举世无双。

幽人竹桑园,
归卧寂无喧。
物情今已见,
从此欲无言。
(幽静的竹林桑园,都归于寂寞没有喧嚣。一切的情致今天见了,从今以后已是无言了。)
书名由来:
孔子说“子不语怪力乱神”,意思是君子不谈那些神神怪怪的事情。在《子不语》的漫画里,大多都是些神神怪怪的事情,所以取了“怪力乱神”的意,叫《子不语》。另一方面,这个标题也双关地表达了“人们无法说清的那些事”的意思。
故事大纲:
9岁的小语生于一个热爱大自然的家庭。父亲是考古学家,因为工作关系,一家子搬到了小镇,住在诡异而美丽的老宅“废园”里……
善良乖巧的小语,用天真的心灵去探索身边那些神奇的事物,实际上,它们都是大自然给人类的小小启示……



我特喜爱第二回《木芙蓉》。是关于芙蓉花精的故事。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诗人被眨到小鎭担任悬丞。他局住的地方窗外有一棵木芙蓉,绽放著很美丽的花朵。日子久了,诗人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写了一半的诗稿,一觉醒来却被填完。秀丽的小字墨迹还没有干。诗人决定查明真相。那个夜晚在井台边假装睡著的诗人得到了答案。他在倒映著月光的水中见到了芙蓉花精。第二天,官差送来喜讯,诗人可以回京上任。可惜诗人再也不原意去任何地方。他爱上了那个举世无双的影像,即使终其一生花精再也没有出现。后来诗人被嫉才的刺史杀害,那个时候废园里种满的木芙蓉绽放得异常鲜豔。绯红色的花瓣,花蕾渐渐变成雪白。满园盛开的芙蓉,举世无双。

幽人竹桑园,
归卧寂无喧。
物情今已见,
从此欲无言。
(幽静的竹林桑园,都归于寂寞没有喧嚣。一切的情致今天见了,从今以后已是无言了。)
Friday, February 4, 2011
新年讀書小記
過去兩星期斷斷續續交替的看着梁文道的《我讀》與鍾芳玲的《書店傳奇》。總算在農歷新年前讀畢。
如今開始展讀張家瑜的《我開始輕視語言》。非常喜歡她的語言。例如:
家與旅途
千萬別忘了帶一本書,
一個不帶書的旅客就如一個不帶靈魂出遊的人,
他們不可能懂得旅行除了風景人情,
還要有一種沉靜可隨時閱讀的心情。
移動的路線
我們在方格中移動,往返,
我們不會變得更好或更壞,
只是,變老而已。
一杯咖啡
我們的味蕾在初試這樣人生似的苦澀的況味之後,
還可以接受這複雜多樣等如殘酷現世種種
可堪回味或不堪回味的一杯苦水,
並像上了癮的追求者尋求一杯更濃更苦的咖啡而樂此不疲,
就不禁要為人類舌根那個對苦味特別敏感的部位鼔掌。
一如我們要對自己可以承擔苦難的能力有那麽驚人的韌性鼔掌。
聖誕故事
你可能孤獨一人度你的節日
或擠在一群人中一同慶祝,
旦只要你出門,
那人工所制造出的氣氛就迎面而來,
像一股香水味,除非閉氣,
否則你硬是躲不掉。
明日就出發去柬補塞。就讓這本陪我上路吧。
如今開始展讀張家瑜的《我開始輕視語言》。非常喜歡她的語言。例如:
家與旅途
千萬別忘了帶一本書,
一個不帶書的旅客就如一個不帶靈魂出遊的人,
他們不可能懂得旅行除了風景人情,
還要有一種沉靜可隨時閱讀的心情。
移動的路線
我們在方格中移動,往返,
我們不會變得更好或更壞,
只是,變老而已。
一杯咖啡
我們的味蕾在初試這樣人生似的苦澀的況味之後,
還可以接受這複雜多樣等如殘酷現世種種
可堪回味或不堪回味的一杯苦水,
並像上了癮的追求者尋求一杯更濃更苦的咖啡而樂此不疲,
就不禁要為人類舌根那個對苦味特別敏感的部位鼔掌。
一如我們要對自己可以承擔苦難的能力有那麽驚人的韌性鼔掌。
聖誕故事
你可能孤獨一人度你的節日
或擠在一群人中一同慶祝,
旦只要你出門,
那人工所制造出的氣氛就迎面而來,
像一股香水味,除非閉氣,
否則你硬是躲不掉。
明日就出發去柬補塞。就讓這本陪我上路吧。
Saturday, January 29, 2011
新年新書
Monday, January 17, 2011
{Quote - 01。15}
小说毕竟是小说,一切的恩与仇,都显得十分戏剧化。祈愿这样浓烈与非比寻常的恩仇经历,不要在现实中任何人身上发生。平凡的我们,对所有别人给予的惠泽,可尽一己之力,回馈人群以报之;所有别人给予我们的损害,且用平常心、宽恕心视之,以保持性灵的平和。 ~~ 虎威《两读基度山》
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吴韦材的光
喜欢这一段 :
人生没得算。也因此无谓盲赶。年年岁末,人究竟用什么来衡量自己卖出去的和收回来的?
全文如下 :
只是随意想到。那些想出“时光”、“光阴”、“光景”等词句的人,或真的就曾经凝神定定地凝视过某个光源。而且准是凝视良久,那样才能看到时间如何缓缓在光线里弥漫散开——或又如何缓缓凝聚的状态。
啊没事,不属危险动作。无妨试试。
要试小孩有没悟性,带他们到个有烛光或有弱小光源的地方,将四处亮度逐渐调低,看有哪些小孩会默默凝视光源。
这是个浮一大白的实验。有些人就算在心如白纸的幼小年纪,就已有能力感觉到自己内里某处有个心灵所在——他或许啥都还不明白,但心里有处地方极其敏感。
这举动很傻?怎会呢?人生不就是不断收集各类体会吗?凝视一个光源,少年时我就常这么做。中学露营,夜里我就爱坐在沙滩的营火旁傻傻的看。啊灯泡,我也一样爱看。
记得旧时祖父店铺楼梯上那盏灯,为省电,至多5火,我也常坐在那里眼定定地看。年纪小,没心机,就是想看灯泡里干吗会亮起来?里头怎会如此热闹?边看边脑袋里就浮叠许多幻想。也有人说,这样傻傻盯住一个光源,尤其把心思看进光的最亮点上,会很容易进入催眠状态。呵呵,难怪旧时情人拍拖都去看月亮。但看月亮我总觉得有点远了,除非到太平洋上的瞭望台观看,不然看月亮这事,颈椎太久会累,散光太深不宜。我倒喜欢靠近一点的,因为看光源之际,是要跟这个光源沟通的。比如围栏外的停车场街灯,夜深人静,那还可以。这回在伦敦,某深夜某盏在数十年前住过那条街上的一盏街灯,久别重逢,像重遇故人,也挺有感觉。烛光?以前是看的,但烛光太会说故事了,这把年纪,那么浮浮楚楚、颤抖摇晃的故事还是少听点好。当然,最有感觉还是自己床边那盏床头灯,我与它一直长相厮守,这片范围不大却默默厮守的光,完全明白我心里的事,我俩那么熟悉,每天,每月,每年,这片光就在我的时间里,而我所有回到自己内心的时间,也都在它的光线里——假如有福气的话,那最大的福气或许就是最后一天我能在它身边从此阖上双眼。
光透射到人的感受里去,感受就是活过的时间。就是。
而无论时间是长,是短,无论是留恋、是熟悉、是温暖过的,全都是一片片曾经浮现过的光。
看住光,能够看到这点,一切也就全然透明了。
如今又到岁末,倒真想好好重新设计一下室内采光。桌子换个方向。窗帘或许换个厚度。稍稍移动站灯,方向改变一下,风景换个角度——在办公室天天照旧还得乘上N年的人们,岁末至少换盏桌灯吧?别让日子每天连影子都同个模样。
人生没得算。也因此无谓盲赶。年年岁末,人究竟用什么来衡量自己卖出去的和收回来的?
什么“一寸光阴一寸金”?请别如此随便大减价。我身边这时每分每秒每时每刻能睁开眼看到的,皆专属自己光景,没标价也不能标价,我会找我自己喜欢的光源并随之向往。只有在我感觉舒服的光景下我才会待久一些。一寸金?阁下自己留着用。
连植物,是的就连植物都懂得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光。
说大自然无边神奇,不如说自然处处存着一份感悟力量。
做人能做到泰然地活着,能确切感受到生命中的每一轮光景,并且能感觉到自己的时光时时刻刻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了。
试试。没有太迟这回事。
可不是?越发觉得作者是懂得生活之人。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得了的。我?还远着呢。
人生没得算。也因此无谓盲赶。年年岁末,人究竟用什么来衡量自己卖出去的和收回来的?
全文如下 :
只是随意想到。那些想出“时光”、“光阴”、“光景”等词句的人,或真的就曾经凝神定定地凝视过某个光源。而且准是凝视良久,那样才能看到时间如何缓缓在光线里弥漫散开——或又如何缓缓凝聚的状态。
啊没事,不属危险动作。无妨试试。
要试小孩有没悟性,带他们到个有烛光或有弱小光源的地方,将四处亮度逐渐调低,看有哪些小孩会默默凝视光源。
这是个浮一大白的实验。有些人就算在心如白纸的幼小年纪,就已有能力感觉到自己内里某处有个心灵所在——他或许啥都还不明白,但心里有处地方极其敏感。
这举动很傻?怎会呢?人生不就是不断收集各类体会吗?凝视一个光源,少年时我就常这么做。中学露营,夜里我就爱坐在沙滩的营火旁傻傻的看。啊灯泡,我也一样爱看。
记得旧时祖父店铺楼梯上那盏灯,为省电,至多5火,我也常坐在那里眼定定地看。年纪小,没心机,就是想看灯泡里干吗会亮起来?里头怎会如此热闹?边看边脑袋里就浮叠许多幻想。也有人说,这样傻傻盯住一个光源,尤其把心思看进光的最亮点上,会很容易进入催眠状态。呵呵,难怪旧时情人拍拖都去看月亮。但看月亮我总觉得有点远了,除非到太平洋上的瞭望台观看,不然看月亮这事,颈椎太久会累,散光太深不宜。我倒喜欢靠近一点的,因为看光源之际,是要跟这个光源沟通的。比如围栏外的停车场街灯,夜深人静,那还可以。这回在伦敦,某深夜某盏在数十年前住过那条街上的一盏街灯,久别重逢,像重遇故人,也挺有感觉。烛光?以前是看的,但烛光太会说故事了,这把年纪,那么浮浮楚楚、颤抖摇晃的故事还是少听点好。当然,最有感觉还是自己床边那盏床头灯,我与它一直长相厮守,这片范围不大却默默厮守的光,完全明白我心里的事,我俩那么熟悉,每天,每月,每年,这片光就在我的时间里,而我所有回到自己内心的时间,也都在它的光线里——假如有福气的话,那最大的福气或许就是最后一天我能在它身边从此阖上双眼。
光透射到人的感受里去,感受就是活过的时间。就是。
而无论时间是长,是短,无论是留恋、是熟悉、是温暖过的,全都是一片片曾经浮现过的光。
看住光,能够看到这点,一切也就全然透明了。
如今又到岁末,倒真想好好重新设计一下室内采光。桌子换个方向。窗帘或许换个厚度。稍稍移动站灯,方向改变一下,风景换个角度——在办公室天天照旧还得乘上N年的人们,岁末至少换盏桌灯吧?别让日子每天连影子都同个模样。
人生没得算。也因此无谓盲赶。年年岁末,人究竟用什么来衡量自己卖出去的和收回来的?
什么“一寸光阴一寸金”?请别如此随便大减价。我身边这时每分每秒每时每刻能睁开眼看到的,皆专属自己光景,没标价也不能标价,我会找我自己喜欢的光源并随之向往。只有在我感觉舒服的光景下我才会待久一些。一寸金?阁下自己留着用。
连植物,是的就连植物都懂得找一片属于自己的光。
说大自然无边神奇,不如说自然处处存着一份感悟力量。
做人能做到泰然地活着,能确切感受到生命中的每一轮光景,并且能感觉到自己的时光时时刻刻就在自己身边,那就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了。
试试。没有太迟这回事。
可不是?越发觉得作者是懂得生活之人。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得了的。我?还远着呢。
Wednesday, November 17, 2010
手机小说 Vs 纸本书
又一则犹关电子书与纸本书的情意结的。作者是林仁余。我对这类题材很是在意,因自已,不,相信多位读书人,都面对这个难题吧。
在手机上读完一部长篇小说,有长跑冲线的感觉。之前读了两篇短篇小说,杂志式的专栏评论什么的也经常消费,没什么感觉,为什么就是这小说觉得不同?开始时不看好,这任务不可能完成,小小屏幕,什么时候才能读完?翻过最后一页时禁不住叫了一声:欢迎来到手机阅读时代!(小小疑问,手机上的小说是算一部吗?)
心里老怪怪的,有点歉意,好久没好好读完一部小说——那种纸本书,捧在手里能翻能折的。其实最享受的是读一半停下时,书页摊开,倒扣在桌上,“翅膀”双垂,随时等着你拿起来读,让它继续展翅的样子。手机上的小说是个app,聪明得很,关上时会记住暂停地方,下次打开时正是那一页。只是如果不打开app,手机虽握在手中,却没书的踪影。手机反正是带在身边,让它帮忙多装几本书几本杂志,随时阅读,当然方便,可是为什么老是怪怪?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在《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中记述一个发生在她哥哥身上的故事。哥哥出外旅行,在旅店里睡觉前看书,倦了把书反扣在床头柜上倒头就睡。第二天出外,等回到旅店时,那本欲“展翅高飞”的书本已经合上,原先打开的那一页夹着纸条,写着“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看来是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留下的。法迪曼于是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那名服务员主张的是优雅的爱;可是也有信奉世俗爱的读者,为了方便,把要读的书页撕下带出门,有的把书带入浴室厕所的,一切全从需要出发,“无论怎样对待它,都谈不上是亵渎神圣。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
电子书或手机书,现在如果聊起来,更多或许是哪个品牌好,谁的容量多,下载速度多快,屏幕亮度是否适中,还有哪家网上书局的书较便宜等等,很难想象有优雅爱和世俗爱的讨论。书本不仅可引发关于爱的程度的议论,法迪曼还说自己不时给书页加上“狗耳朵”,对书的犯下的罪行不轻。
“狗耳朵”罪行我也是惯犯,良心发觉时,随手拿起一张卡片或小纸头作为临时书签。不经意的小动作,多年后翻开此书,一张车票,一个什么地方的入门票,一张写上几个未必还能辨认出来的字的小纸头,勾起许多往事。以前还流行在扉页上写下购书日期,甚至签下大名。有一回在二手书局里,看到旧书里竟然有朋友的签名及日期,捧着书,遐想许多,那年代流行的正是这一类书,原来他也属于那时代。
前些时候朋友送来几本《南洋儿童》,童年常读的儿童读物,纸张发黄,颜色也有点褪淡,可是正是这些“不完美”才拉出许多记忆:窝在楼梯间小房间里读《南洋儿童》、《儿童乐园》、《世界儿童》,家人在远远的楼下,灯泡照亮的小空间堆满枕头被单,下午懒懒的味道,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书本的大小,或许真有学问,打开来,正好阻挡了周围其他东西,让自己埋进眼前的小空间——在车上,在咖啡馆里,躺在床上都一样,只看到书页上的字或图。
早些时候还有人专门写书,教人如何在家里布置书房,这类书现在肯定过时。只是这也说明,书本不只是书本,也不只是阅读,爱读书的人都在家里布置了书房,让自己沉浸在一个书堆积起来的空间里。
盯着手机小屏幕读小说,想的是这些陈年旧事。
我嘛,现在都是用电脑/iTouch/电话上网查阅字典,寻找旅游资料和其它时时更新的讯息。但小说,文学与漫画就一定是通过书页。除了翻书时的‘手感’之外,我亦沉醉于书本所散发出的独特气味,令人宁静舒适。哈哈.....
在手机上读完一部长篇小说,有长跑冲线的感觉。之前读了两篇短篇小说,杂志式的专栏评论什么的也经常消费,没什么感觉,为什么就是这小说觉得不同?开始时不看好,这任务不可能完成,小小屏幕,什么时候才能读完?翻过最后一页时禁不住叫了一声:欢迎来到手机阅读时代!(小小疑问,手机上的小说是算一部吗?)
心里老怪怪的,有点歉意,好久没好好读完一部小说——那种纸本书,捧在手里能翻能折的。其实最享受的是读一半停下时,书页摊开,倒扣在桌上,“翅膀”双垂,随时等着你拿起来读,让它继续展翅的样子。手机上的小说是个app,聪明得很,关上时会记住暂停地方,下次打开时正是那一页。只是如果不打开app,手机虽握在手中,却没书的踪影。手机反正是带在身边,让它帮忙多装几本书几本杂志,随时阅读,当然方便,可是为什么老是怪怪?
安妮·法迪曼(Anne Fadiman)在《书趣——一个普通读者的自白》中记述一个发生在她哥哥身上的故事。哥哥出外旅行,在旅店里睡觉前看书,倦了把书反扣在床头柜上倒头就睡。第二天出外,等回到旅店时,那本欲“展翅高飞”的书本已经合上,原先打开的那一页夹着纸条,写着“先生,您决不要那样对待书。”看来是收拾房间的服务员留下的。法迪曼于是说,爱一个人不止一种方式,爱一本书也不止一种方式,那名服务员主张的是优雅的爱;可是也有信奉世俗爱的读者,为了方便,把要读的书页撕下带出门,有的把书带入浴室厕所的,一切全从需要出发,“无论怎样对待它,都谈不上是亵渎神圣。狠命的使用不是不尊重,反而是亲密的表现。”
电子书或手机书,现在如果聊起来,更多或许是哪个品牌好,谁的容量多,下载速度多快,屏幕亮度是否适中,还有哪家网上书局的书较便宜等等,很难想象有优雅爱和世俗爱的讨论。书本不仅可引发关于爱的程度的议论,法迪曼还说自己不时给书页加上“狗耳朵”,对书的犯下的罪行不轻。
“狗耳朵”罪行我也是惯犯,良心发觉时,随手拿起一张卡片或小纸头作为临时书签。不经意的小动作,多年后翻开此书,一张车票,一个什么地方的入门票,一张写上几个未必还能辨认出来的字的小纸头,勾起许多往事。以前还流行在扉页上写下购书日期,甚至签下大名。有一回在二手书局里,看到旧书里竟然有朋友的签名及日期,捧着书,遐想许多,那年代流行的正是这一类书,原来他也属于那时代。
前些时候朋友送来几本《南洋儿童》,童年常读的儿童读物,纸张发黄,颜色也有点褪淡,可是正是这些“不完美”才拉出许多记忆:窝在楼梯间小房间里读《南洋儿童》、《儿童乐园》、《世界儿童》,家人在远远的楼下,灯泡照亮的小空间堆满枕头被单,下午懒懒的味道,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书本的大小,或许真有学问,打开来,正好阻挡了周围其他东西,让自己埋进眼前的小空间——在车上,在咖啡馆里,躺在床上都一样,只看到书页上的字或图。
早些时候还有人专门写书,教人如何在家里布置书房,这类书现在肯定过时。只是这也说明,书本不只是书本,也不只是阅读,爱读书的人都在家里布置了书房,让自己沉浸在一个书堆积起来的空间里。
盯着手机小屏幕读小说,想的是这些陈年旧事。
我嘛,现在都是用电脑/iTouch/电话上网查阅字典,寻找旅游资料和其它时时更新的讯息。但小说,文学与漫画就一定是通过书页。除了翻书时的‘手感’之外,我亦沉醉于书本所散发出的独特气味,令人宁静舒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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