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28, 2017

身為職業小說家的村上


原來寫作從頭到尾是個人的體力行為。作者過着非常規律的生活。早晨早早起床,喝了咖啡,面對書桌,每天寫五到六小時,集中意識專心執筆。而後睡個午覺,再去游泳或跑步一小時,周而復始,三十年如一日,不得不佩服其持續力。

喜歡這段:
「用時間贏得的東西,應該可以靠時間來證明」。而且世上也有唯有時間才能證明的東西。如果自己心中沒有這樣的確信的話,無論臉皮多厚的我,或許也會情緒低落。不過只要有「該做的事確實做好了」的明確手感,基本上什麼都不用怕。其他的事只要交到時間的手上就行了。珍惜時間,慎重地,禮貌地對待時間,就等於是把時間拉攏過來當成夥伴。就像對待女人一樣。
當然需要讀者,可寫作也有一半是為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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